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全资子公司债务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运城亚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改善其财 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免除其所欠本公司的 2500 万元债务,此次豁免债务不 会对公司的合并利润产生影响。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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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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