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8 人(包括独立董事 8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顾
敏、王利平、姚波、叶素兰、李敬和、胡跃飞、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储一昀、
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 15 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陈伟、
王开国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长孙建一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夏冬林因事
无法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储一昀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车国宝、肖立荣、王岚、王毅、
曹立新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 2013 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出账金额折人民币 692,902,074.64 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 1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1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