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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5-12-23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份均为国有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故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合并召开,并将利润分配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2股股票的对价安排;
    2、公司以经审计截至2005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为基础,以截至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全体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20元,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得4.80元(含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泸天化集团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泸天化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1、泸天化集团将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泸天化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2、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泸天化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底线为51%。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2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1月23日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的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
    4、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期限:2006年1月13日至22日14:00。
    四、本次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12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1月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1月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1月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830-4125388、4125103
    传 真:0830-4122156、4123559
    电子信箱:lth@lthcn.com
    公司网站:www.chinalth.com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摘要正文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及金额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泸天化集团为所持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如下对价安排:
    ① 非流通股股东以所持公司股份向流通股东送股
    泸天化集团同意,总计安排对价3,900万股股份予流通股东,按照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止的流通股19,500万股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泸天化集团2股股份对价安排。
    ②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转送现金红利
    根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公司截至2005 年 8月31日财务报告,公司以截至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58,500万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现9,360万元。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予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6,240万元,按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止的流通股本19,500万股计算,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3.20元,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 股实得4.80元(含税)。
    根据上述对价安排,泸天化集团共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3,900万股股份、转送现金红利6,240万元,按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止的流通股19,500万股计算,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每10 股获送股份2股、现金红利3.20元。
    2、对价的执行方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公告。
    根据对价安排,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获送2股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流通股所获的的现金,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获送现金4.80元(含税)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  本次执行对价安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排现金金额(元) 
    泸天化集团      390,000,000          66.67      39,000,000       62,400,000      351,000,000        60.00
    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原非流通股在G日取得流通权,成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则根据股东的承诺,这部分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表如下: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泸天化集团                 5         G+12个月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10         G+24个月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45         G+36个月   让;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该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
                                                    十。
    注: G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5、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改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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