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征地预付款及保证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与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解除 XG 挂-2012-24 号地
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手续,XG 挂-2012-24 号地块归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收储。
公司于日前收到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退回的已缴纳征地预付款及保证金共
计人民币 1905.003 万元。
二、相关说明
1、拟征地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拟购买
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东庄镇、月塘乡(公司本部厂区西侧)编号为
PSY-2007-05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约 360 亩(以实地测量为准)发
展备用地,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09-041:福
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预交了征地预付款及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1905.003 万元。
(2012 年 7 月,上述地块编号变更为 XG 挂-2012-24 号。)
2、退回拟征地说明
(1)征地进展缓慢:由于征地过程中存在的拆迁赔偿问题、宅基地问题以
及国家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等原因,征地进展比预期进度慢。
(2)公司已实施战略转型:2012 年公司进入新能源锂电池行业,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报告,未来两至三年公司将以新能源锂电
池产业为发展重点,积极推进产业转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和产业转型考虑,
公司纺织印染产业将以巩固为主,并将通过梳理、精简非印染核心业务,进一步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近两年公司将不在规模上对纺织印染产业进行扩大和
新的投资。
3、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缴纳上述征地预付款及保证金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本次收回该
款项冲减“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入账通知书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