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0日
2.召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156号武塑工业园1号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赵邵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86,978,3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7%。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97,774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1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的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改与第一大股东签订的《债权收购协议书》有关内容的表决结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同意31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5%;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逐项表决)
1、关于选举赵邵安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2、关于选举刘文胜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3、关于选举佘定辉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4、关于选举宋元初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5、关于选举刘琪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6、关于选举徐亦平先生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7、关于选举张萍女士为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8、关于选举唐国平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74,668,1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
反对12,310,19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
9、关于选举刘大洪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74,668,1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
反对12,310,19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
10、关于选举钟朋荣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11、关于选举游达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63,692,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
反对23,285,50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
弃权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同意1,097,774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审议通过。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芳、刘慧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