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黑
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1271 号),具体批复如下: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2,678,571
股新股;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批复自
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
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
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 发行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琦、吴丽杰
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传真:0451-51688007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1688 号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茜、周依黎
联系人:冯明明、孙敏
联系电话:010-66220588*525、0755-82763298*613
传真:010--66220288、0755-8254808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1 楼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