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
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
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3年9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
子公司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二级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蕴丰房产”),并由蕴丰房产参与竞买位于乌
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
2012-C-221-01,面积16403.36平方米,部分用于本公司办公需求,富余部分用
于商业、办公对外销售。
一、拟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展情况
近日,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
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为:
1.名称: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34号1栋5层2单元503室
3.法定代表人:李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从事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投资业务。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7.实收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二、参与土地竞买进展情况
2013年10月10日,蕴丰房产参与了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挂牌出让公告(市国土挂告字[2013]17号)中挂牌编号为2012-C-221-01地块
的竞买,并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
书》。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情况:
地块编号为:2012-C-221-01,面积16403.36平方米。
2.成交价:7080万元(柒仟零捌拾万元整)。
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1416万元,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蕴丰房产应
于2013年10月20日之前,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并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如蕴丰房产不
履行挂牌文件中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有
关违约责任。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签订上述《土地出让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后及时
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蕴丰房产营业执照;
2.蕴丰房产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
的《挂牌成交确认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