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
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
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2012 年 11 月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
的 2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 2013 年 10 月、11 月陆续到期。为缓
解流动资金压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及贸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未来
的一年期间内(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同意公
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短期授信
业务。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将及时回笼资金,按期付息按期归还所借
款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