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1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第 1、2、3、4 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8日—2013年10月9日。
    2、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
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汤世贤
    7 、 会 议 通 知 情 况 : 公 司 董 事 会 分 别 于 2013 年 9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 127,445,0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941%。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27,420,15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共计 24,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军、安
群昌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7,44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军、安群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
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