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20 日以
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山小榄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专用账户,账户号:
658761527425。(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