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A股股票(60005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B股股票(900942)于2005年12月19日上午停牌1小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公司B股股票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9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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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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