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证特审字【2005】第118号审计报告审计,2005年9月3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发展总公司占用的本公司资金共计41,497,571.21元;2005年12月13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发展总公司的通知并经本公司财务部确认:截至2005年12月12日,西藏矿业发展总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41,242,359.88元。2005年12月13日西藏矿业发展总公司已经向本公司转款41,242,359.88元,至此西藏矿业发展总公司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已经全部偿还完毕。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13日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偿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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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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