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39号公司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3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徐永宁
7、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3年8月2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66.03万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76%。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袁金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 8266.03万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2、选举邢继国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 8266.03万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
上述董事、监事的基本资料见附件。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
2、律师姓名:王海岩、张恒勇
3、结论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0日
附简历:
1、袁金财先生,48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大庆
炼化分公司动力一厂厂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企
管法规处处长。
2、邢继国先生,53 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林源炼油厂财务
处科长、处长,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财务处处长、专业技术负责人兼
内控体系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兼审
计处处长。
袁金财先生、邢继国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
炼化分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