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
开时间为:2013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10: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
日为:2013 年 9 月 10 日。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 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949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3.91%。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不适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不适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9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邢路正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
事王英峰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仲顺和先生因公出差,
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姚庆国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张贞齐
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姚庆国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
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言宝先生、监事丁唯颖女士因公出差,未
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 反对票数 反对 弃权票数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序号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通过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299490380 100% 0 0 0 0 是
条款的议案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详见上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石志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