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上午在宁波市扬善路 51 号宁波金港大酒店会议室
举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564,29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7.70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褚敏
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周海承董事因工作原因
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
敏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序号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1 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89,564,292 100% 0 0 0 0 通过
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运集团”)和海运集团董事长管雄文先生回避了表决。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运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同时也是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10.2.2 条第(四)
项的规定,海运集团和海运集团董事长管雄文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
关联股东。
本议案同意股数 89,564,29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已扣除需回避表决的
关联股东股份数 365,088,71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和朱挺炜律师对本次
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律
师还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附件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