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刘斌先生担任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宜,我们经过对刘斌先生进行认真审核,现就此提名发表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上述经提名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 二、上述提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鉴于上述推选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刘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 钱育新、赫国胜、李书锋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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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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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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