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受让小额贷款公司10%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9-1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受让小额贷款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以现金受让台州
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10%
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小额贷款公司 30%股权。本次受让股权事项
尚需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1-035)。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2013年4月12日,公司与浙江昌兴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昌兴工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1)昌兴工艺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小额贷
款公司10%股份计1,000万股,公司同意受让前述股份。
    (2)公司同意向昌兴工艺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327.26万元,该股份转让价款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
准之日起十天内一次性支付。
    2、昌兴工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昌兴工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康山工业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利学
    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03000027089
    经营范围:中型餐馆。竹、木、铁、布、绒、玻璃、蜡烛工艺制
品、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
    3、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小额贷款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其中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末                2013 年 8 月末
   总资产                       14,440.45                15,052.89
   负    债                       -78.77                       -21.39
   净资产                       14,519.22                15,074.28
                    2012 年度                2013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2,645.77                       739.82
   净利润                       1,172.34                       555.06
    4、本次股权受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13年8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签发了
《关于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浙
金融办核【2013】93号),经审核,转让程序和条件符合《关于小额
贷款公司股权转让操作细则的通知》(浙金融办【2010】65号)的规
定变更,同意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
    (三)公司现已完成本次股权受让的价款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将
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