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实业”)的通知,九洲实业于 2013 年 9 月 6 日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23,500,000 股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
其经营活动。根据九洲实业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初始
交易日为 2013 年 9 月 6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4 年 9 月 5 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
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第 4.1.6 条的规定,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日,九洲实业共持有公司股份 62,094,82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21.59%,其中本次质押股份 23,500,000 股,占九洲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7.84%,占
公司总股本的 8.17%;累计处于质押状态股份 23,500,000 股,占九洲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37.84%,占公司总股本的 8.17%。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