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3 日以
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截至 2013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7 时,共
收到董事表决表 11 份。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由兵团投资公司对公司此次发行 4.4 亿元(五年期)公司债提供全额
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安涛回避
表决。该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用所持下属子公司股权进行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所持的下属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
兵团投资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安涛回避表
决。该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在公司 17 楼会议室
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