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上
午 10: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215,39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1.2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除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外,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周长喜律师、殷宏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事项:
议案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5,215,399 100% 0 0% 0 0 是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周长喜律师、殷宏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