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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之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9-11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之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
方工业集团”)、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与本公
司拟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南方工业集团委托兵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贷款 30,000
万元。
    一、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以及在产品、产成品存货和应收账款方面需要占用大量流
动资金,同时公司目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较多。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
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工业集团委托兵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货款 30,000 万元。
    由于本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同受南方工业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
托贷款借款合同〉的议案》。本议案以 8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韩光武先生因担任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登杰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注册资本:480,521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
机械、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
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
造、销售;货物的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
植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南方工业集团资产总额为 2,997,54 亿元,净资产为 924.02
亿元;2013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761.02 亿元;净利润为 44.24 亿元。
    2、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武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5 层
    注册资本:15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
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
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政府债券、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基金、成员单位企业债券等风险较低的品种及股票一级市场投资;
(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兵装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 3,104,756 万元,合并净资
产为 262,239 万元;2013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9,820 万元;净利润为 43,114 万元。
    南方工业集团为兵装财务公司和本公司的同一控股股东,同时兵装财务公司是本公
司的参股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
    2、贷款用途
    本次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6%/年执行,按季结息。同时,兵装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收取 0.1%的委托贷款手续费,按季收取。
    4、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相关各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委托贷款事项,委托贷款的定价(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
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关联方存货款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借款余额为 28,250 万元(包括南方工业集团委
托贷款 10,000 万元),累计应计利息为 1,191.01 万元。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兵装财
务公司的每日存款平均余额为 7,110 万元。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与兵装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在兵
装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该《金融服
务协议》已相应经公司 2012 年 11 月 29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2 年 12
月 20 日的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贷款发生后,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借款余额增加为 58,250 万元(包括南方工
业集团委托贷款 40,000 万元),预计本年度累计发生应计利息 1,808.01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公司 2012 年末净资产为 180,224.49 万元)。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2,758.96 万元,占预计金额的 39.41%;向
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总额为 2,319.06 万元,占预计金额的 45.92%;向关联人提
供土地租赁租金 4.97 万元,占预计金额的 50.05%;向关联人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80.47
万元,占预计金额的 100%。
    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相应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7 日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3 年 3 月 28 日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签订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签订的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本议案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因此,同意上述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关联
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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