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由于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07 年 5 月 23 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
恢复上市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自股票暂停上市以来,本公司董事会一直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2007
年,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的总体计划,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第
一步债务重组。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 2007 年实现了盈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08 年 5 月 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
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08 年 5 月 16 日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
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2012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及其它相关提案。2012 年 8 月 27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2 年第 41 次并购重
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同意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79 号)。决定核准本公司股票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完成后恢复上市。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工作,并在股票恢复上
市五个交易日前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
2013 年 5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王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612 号),同意公司
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王辉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辉及
一致行动人公告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3]613 号)文件,同意豁免王辉及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会同王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尽快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事宜。至本公告日,公司 6 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平
移至承债方康博恒智的变更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未涉及到司法诉讼的西昌市楠华房产有限
责任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债务平移确认书,相关涉讼案件变更被
执行主体的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公司的所有银行债务已经全部完成剥离。同时,公司出售资
产交割审计及拟购买资产的交割审计工作均完成。本公司与重组相关各方将尽快完成拟购买
资产的交付过户,以及新股登记和新股上市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
票将存在退市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 2013 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升街 72 号 8 层
邮编:610015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