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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9-0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四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四创电子下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281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1,910.2040 万股,发行价格 17.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36,959,985.6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 20,019,10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940,883.56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
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12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
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上述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16,331.00              16,331.00
 2      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                       15,532.00              10,783.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0.00               4,580.00
                  合       计                            36,443.00              31,694.00
    注:1、上述项目建设期为2年;2、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的
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核查情况
    (1)2013 年 9 月 6 日,四创电子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四创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其公共
安全业务的项目(主要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类)运营资金,可减少公司借款规模,
节约财务成本。
    同时,公司承诺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资金投入进度安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四创电子本次使用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四创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1、核查情况
    (1)2013 年 9 月 6 日,四创电子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购
买额度不超过 16,0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2)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同时承诺:投资的该类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指定总经理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明确公
司财务部为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负责内审职能的部门对银行理财产
品业务实施监督,公司监事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4)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资金投入进度安排,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四创电子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购买额度不超过 16,000.00
万元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四创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焱武            何光行
    保荐机构(公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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