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 2011 年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2 年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非公
开发行方案(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和 2012 年 8 月 16 日刊登
在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已于 2013 年 9 月 1 日到期,为充实本公司资本,
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本公司拟筹划新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
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于 2013 年 9 月 6 日停牌一天。公司将
于 2013 年 9 月 9 日发布相关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