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9 月 3 日上午 8:30
在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1,826,533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8%。其中社会公众股东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61,309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826,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826,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98,857,530股,关联股东徐明波先生在
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同意98,857,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