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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3年半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9-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3 年半年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森远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群伟                     联系电话:13916029762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义                       联系电话:136363576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5 月 31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3)培训内容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年修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013 年 2 月 28 日森远股
                                     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创
                                                                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加
                                     业板监管函【2013】第 7
                                                                强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
1、信息披露                          号),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规学习,防止违规信息披
                                     聘任董秘议案之前,未将
                                                                露事件发生。
                                     董事会推荐书、董秘相关
                                     资料等在会议召开五个
                                     交易日前提交深交所;同
                                     时公司在申请该次信息
                                     披露时,漏选“董事会秘
                                     书变更”业务类别,导致
                                     本应事前形式审核的公
                                     告采用了直通披露方式。
2、“三会”运作                                 无                  无
3、内部控制                                     无                  无
4、内部审计制度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对外投资                                     无                  无
9、股权变动                                     无                  无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11、重大诉讼                                    无                  无
12、投资者关系管理                              无                  无
13、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无
荐工作的情况
14、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无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股
东齐广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是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股东王恩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是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除郭松森、齐广田和王恩义以外,公司
                                           是
李艺等其他 35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
1、自 2009 年 12 月股份转让实施完成
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郭松森、齐广田、王恩义、孙斌武、
金鹤绵、周伟、齐伟江、张南、闫南、
薛萍、于健等 11 人以及曾担任公司董
事和监事的股东现已离职的人员李艺、
付健、孟凡冰等 3 人均承诺:除前述锁
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是
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
                                                           无
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群伟                刘   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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