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30-10:30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9 月 10 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0日
6、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是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7)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
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
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
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4、登记时间:2013年9月13日9:00-16: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10
联 系 人:季修宪 王仁华
2、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9月17日召开的
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