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
议”)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青啤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非执行董事杉浦康誉和独立董事吴晓波因故
无法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黄克兴和独立董事王学政代为出席并表
决。公司总会计师及监事会成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明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同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境内
外交易所联络公布半年报和中期业绩。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 201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司核销 2012 年资产损失的议案。同意对青岛本部工厂和营销中心的
存货损失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予以核销,合计金额人民币 629,935.19 元。
四、对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采纳本公司的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作为细则的附件。
五、关于制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益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11,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