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8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1902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岳明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规范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出具的《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