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3
年 8 月 17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