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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2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保荐机构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钢联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兵联系电话:
    021-51380505保荐代表人姓名:庞凌云联系电话:021-513805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均及时审阅公司历次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无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已督导上海钢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已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在2013年6月份现场检查中,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进行了详细查询,并每月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账单进行了审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度略
    披露文件一致有滞后现象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于 2013年 6月对上海钢联进行了 1次
    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历次现场检查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保荐代表人均要求公司进行了整改,公司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已有效执行。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 5次,包括:2013年 2月,保荐机
    构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3年 4月,分别出具了关于上海钢联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上海钢联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上海钢联 2012年度持续督导之跟踪报告;2013年 6月,出具了关于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不适用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
    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法合规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无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无不适用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不适用
    6.
    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
    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
    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无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业投资”),及持有本公司 1%及以上股份并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股东朱军红、贾良群、刘跃武、虞瑞泰、毛杰、缪婧晶和朱宇彤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自然人股东中,朱军红、贾良群、刘跃武、
    虞瑞泰、缪婧晶、毛杰、夏晓坤、王世闻、陈卫斌作为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4)与持有公司 1%及以上股份并在公司任职的自然
    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股东郝萌萌(朱军红弟媳)、虞康(虞瑞泰儿子)、徐玉玲(毛杰配偶)分别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是不适用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
    自然人股东郝萌萌(朱军红弟媳)、虞康(虞瑞泰儿子)、徐玉玲(毛杰配偶)、李凌云(夏晓坤配偶)分别承诺:
    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分别在朱军红、虞瑞泰、毛杰、夏晓坤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分别在朱军红、虞瑞泰、毛杰、夏晓坤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投资、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于2010年3月16日签署《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012年12月31日,兴业投资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将继续履行《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相关承诺。
    是不适用、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投资、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和董事长、总经理朱军红先生于2010年3月16日作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012年12月31日,兴业投资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亚东广信,实际控制人不变。亚东广信已出具承诺,将继续履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相关承诺。
    是不适用
    4、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投资已出具承诺:“若上海钢联及其是不适用子公司因2007年1月1日至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期间发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违法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交有关费用款项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该等费用款项,或向上海钢联进行等额补偿。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此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无此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3年 8月 27日肖兵2013年 8月 27日庞凌云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8月 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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