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
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人
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主
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公司经营情况、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等因素后,
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本议案未调整项目的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钢银电商”)提供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半年
(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用于钢银电商
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5%,即年利率为5.88%。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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