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734
号文《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批复》,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00 元,股款以人民币
缴足,计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4,472,434.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5,527,566.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到位,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
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107 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8,189,525.16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02,259,161.47 元(含 2012 年度银
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678,975.2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钢联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 2009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2009 年 4 月 17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2012
年 4 月 19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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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制
度》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分别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承诺的项目,在进行
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
划,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后
办理付款手续。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使用
审批手续。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
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
知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6,998,230.69 活期、定期存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60,033,430.57 活期、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3,019.78 活期存款
合计 97,054,681.0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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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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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000.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57.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我的钢联网综合平台 2014 年 06
否 7,005 7,005 261.92 1,277.89 18.24% 否
升级”项目 月 30 日
2、“Mysteel 大宗商品研 2014 年 06
否 4,964 4,964 344.27 1,424.44 28.7% 否
究院”项目 月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969 11,969 606.19 2,702.3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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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宗商品电子商务 2013年10
否 7,583.76 7,583.76 32.01 7,754.83 102.26% 否
项目 月31日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583.76 7,583.76 32.01 7,754.83 -- -- -- --
合计 19,552.76 19,552.76 638.2 10,457.16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为7,583.76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途,超募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业资金项目。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
况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用于上海大宗商品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的议案》,
2011年11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适用
根据公司2012年1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案》,公司将募投项目“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及“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宝
山区友谊路1588弄1号楼”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以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936.15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况
2011年10月27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2287号《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经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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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中的936.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适用
根据公司2012年1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2年12月26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6月18日,公司已将上
况 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7
月1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