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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宜化”)通过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明珠支行,拟向贵州安瑞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公司”)提供4,500万元委托贷款;
    2、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为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6个月,委托
贷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15%;
    3、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
讯网同日公告 2013-039)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3年8月19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向贵州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贵州宜化在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贵州花溪农村合
作银行明珠支行向安瑞公司提供4,500万元贷款,用于安瑞公司经营周
转。委托贷款期限为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6个月;委托贷款利率
为固定年利率15%,利息按月收取,到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人情况介绍:
                                  -1-
    名    称:贵州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顺市老大十字荣健大厦11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成立
    法定代表人:周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建材销售
(不含木材)。
    截至2013年6月30日,安瑞公司总资产19,173万元,总负债1,97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29%。(未经审计)
    周强、周志忠、苏胜金为安瑞公司股东,其分别持股34%、33%及
33%。
    三、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计算。
    委托贷款利率及利息的计付:固定年利率15%,利息按月收取,到
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
    担保方式:安瑞公司以其持有的“大中华财富中心”项目用地17.4
亩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安国用(2013)第299号,地类(用
途):批发零售、城镇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安瑞公司以其持有
的“大中华财富中心”项目1.44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在建工程提供抵
押担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520000201308597号);安顺
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西苑公司”)提供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借款人全体股东周强、周志忠、苏胜金提供个人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
                               -2-
    四、抵押物情况介绍:
    上述用于抵押土地2013年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批
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按照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价款评估,该土地使用权价值约11,820万元。
    上述用于抵押在建工程,按照目前市场交易价格评估,该在建工
程价值约14,000万元。
    以上抵押物总价值约25,820万元,本次借款抵押率为17.4%。
    五、担保人情况介绍:
    名称:安顺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顺开发区西航路14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成立
    法定代表人:周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2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代征代建、建筑材料、小
五金。
    截至2013年6月30日,安顺西苑公司总资产9,790万元,总负债
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4%。(未经审计)。
    借款人及担保人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自有资金取得较高的收益水
平。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用于风险相
对可控的短期资金拆借项目,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
                               -3-
响。
    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委托贷款风险较
小。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向安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委托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安瑞公司信誉良
好,且担保抵押率充足,该笔委托贷款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
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贵州宜化为安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八、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22%。公司已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无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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