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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宜化”)拟通过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州省兴义
市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公司”)提供3,000万元
委托贷款;
    2、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为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12个月,委托
贷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15%;
    3、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
讯网同日公告 2013-039)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3年8月19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向贵州省兴义市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贵州
宜化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贵州兴
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安达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用于安
达公司经营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12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15%,利息按月收取,到期日未付利息利随
本清。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1-
    二、借款人情况介绍:
    名    称:贵州省兴义市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办花月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成立
    法定代表人:易江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仅限于本公司开发项目),建材、
钢材销售。
    截至2013年6月30日,安达公司总资产26,068万元,总负债3,49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39%。(未经审计)
    易江萍、江春淇为安达公司股东。易江萍持股92.2%、江春淇持股
7.8%。
    三、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计算。
    委托贷款利率及利息的计付:固定年利率15%,利息按月收取,到
期日未付利息利随本清。
    担保方式:安达公司以其持有的“蓝天花园丽景台项目”用地49.65
亩净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兴市国用(籍)第20050047号);贵州
安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旅游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
任担保;借款人全体股东易江萍、江春淇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介绍:
    上述用于抵押土地于2004年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
50年。按照目前市场交易价格评估,该土地使用权价值约9000万元,
                               -2-
按该评估值计算,本次借款抵押率为33.3%。
    五、担保人情况介绍:
    名称:贵州安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兴义市桔山办机场大道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7月成立
    法定代表人:易江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旅游景点开发,园林绿化,省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
客运,洗浴、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由取得许可证的分子
机构经营)。
    截至2013年6月30日,安达旅游公司总资产16,404万元,总负债53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4%。(未经审计)。
    借款人及担保人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自有资金取得较高的收益水
平。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用于风险相
对可控的短期资金拆借项目,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
响。
    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措施,该笔委托贷款风
险较小。
    七、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向安达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委托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安达公司信誉良
好,且担保抵押率充足,该笔委托贷款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
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贵州宜化为安达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八、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0.49%。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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