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5]752号《关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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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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