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
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
断,现就 2013 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经审慎调查,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
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担保提 与我公 担保 担保协议签 实际担 逾期债
担保对象 审批担保
供方 司关系 类型 署日期 保余额 务情况
额度
北京东港安
控股子
全印刷有限 尚未签订 5000 万元 0 无
公司
公司
北京东港嘉
华安全信息 控股子
东港股 尚未签订 5000 万元 0 无
技术有限公 公司 连带责
份有限 司 任担保
公司 广州东港安
控股子
全印刷有限 尚未签订 5000 万元 0 无
公司
公司
上海东港安 控股子
尚未签订 5000 万元 0 无
全印刷有限 公司
公司
郑州东港安
控股子
全印刷有限 尚未签订 5000 万元 0 无
公司
公司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为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
分揭示了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
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刘洪渭 刘素英 郑钢
201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