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本次会议召开前十天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 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四)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主持。
(五) 监事会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三票、
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
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 年
中期),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