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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14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
            项目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 1038 号
            (第 1 册/共 1 册)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目                            录
                                                                                                                                                       页次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 ...... ....
评估报告摘要                 ...................... .............................................................................. ......... ...        2
评估报告正文               ...................................................... ................................................... ........ .        6
⒈绪言.. ........................................................................................................ ..........................
⒉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⒊评估目的               .........................................................................................................................     19
⒋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9
⒌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⒍评估基准日               ........................................................................................................................    25
⒎评估依据             ............................................................................................................................     25
⒏评估方法             ............................................................................................................................     27
⒐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⒑评估假设             ............................................................................................................................     40
⒒评估结论             ............................................................................................................................     41
⒓特别事项说明                 ....................................................................................................................    50
⒔评估报告评估使用限制说明                             ............................................................................................    52
⒕评估报告日               .........................................................................................................................   53
⒖签字盖章             .............................................................................................................................    54
 附件:
         一、 经济行为文件;
         二、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三、 被评估单位 2010、2011、2012 年经审计后会计报表、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四、 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重大事项声明书;
         六、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 评估业务约定书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
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
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委托
方及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评估师已经核对了报告中所附附件的原件,报告
中所附附件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
                                         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 2013)第 1038 号
                                          摘       要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无
 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就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华
 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权置换涉及置入产权和置出产权(本报告所指置入产权
 和置出产权是相对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下同)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
     ⒈经济行为:
      根据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决议,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
 限公司 60%股权、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持有国联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15%股权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50%
 股权、持有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75%股权进行产权置换。
     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评估置入产权与置出产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
 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置入产权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
 公司 60%股权、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持有国联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 15%股权。
      置出产权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50%股
 权、持有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75%股权。
      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置入产权和置出产权涉及被评估单位的股东部分权益。
      置入产权涉及的评估对象具体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国
 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60%股权、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
 持有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股权。
      置出产权涉及的评估对象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惠联热电有
 限公司 50%股权、持有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75%股权。
      上述股权为非流通股权。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范围为各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⒋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二○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⒌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
          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
          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现行市场价格标准,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
          开市场为前提,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
          值。
               ⒍评估结论: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
          程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在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值进行分
          析比较后,确定其中一种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如下(置入产权和置出
          产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正文第十一部分):
               置入产权: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
          司 60%股权账面值 3000.00 万元,评估值 6,757.37 万元,增值 3,757.37 万元,增值
          率 125.25%;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账面值 7,622.16 万元,评估
          值 16,052.78 万元,增值 8,430.62 万元,增值率 110.61%;持有国联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15%股权账面值 7,500.00 万元,评估值 8,819.82 万元,增值 1,319.82 万元,
          增值率 17.60%。
               置出产权: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50%股权
          账面值 7,579.24 万元,评估值 16,964.32 万元,增值 9,385.08 万元,增值率 123.83%、
          持有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75%股权账面值 11,250.00 万元,评估值 13,268.08
          万元,增值 2,018.08 万元,增值率 17.94%。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置入产权
                                                                   持有股                   股权评估    选用的评估
       产权持有单位                       被投资企业                          股权账面值
                                                                   权比例                      值         方法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60%       3,000.00     6,757.37      收益法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5%       7,622.16     16,052.78     收益法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7,500.00     8,819.82      收益法
           合计                                                                18,122.16    31,629.97
                                                   置出产权
                                                                   持有股                   股权评估    选用的评估
       产权持有单位                       被投资企业                          股权账面值
                                                                   权比例                      值         方法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50%       7,579.24     16,964.32   资产基础法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75%       11,250.00    13,268.08   资产基础法
           合计                                                                18,829.24    30,232.40
              置入产权评估值减置出产权评估值                                                1,397.57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6.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3 年 4 月 30 日至 2014 年 4 月
 29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7.特别事项说明:
      ⒈截止评估基准日,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
 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其中无锡友联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4 幢,建筑面积合计 8,280.00 平方米;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共计 8 幢,建筑面积合计 7,903.22 平方米;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共计 11 幢,
 建筑面积合计 6,727.59 平方米。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
 公司已提供经无锡市房屋登记中心新区分中心、无锡市房屋登记中心惠山分中心分
 别确认后的“关于无证房屋正在办理权证的情况说明”,详见评估报告附件。
      ⒉编号为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420156-1~3、面积为 22,417.64 平方米房屋证载
 所有权人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实际建造和使用方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
 限公司,目前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正在对该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有权人办理变
 更,将原证载所有权人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
 限公司”。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已提供经无锡市房屋登记中心惠山分中心确认后
 的“关于惠联垃圾热电房产权属变更的情况说明”,详见评估报告附件。
      ⒊本次产权置换涉及的五家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和负债已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对无锡惠联热电有限
 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报表期
 初数作如下调整:根据 2012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调增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
 司 2012 年度所得税费用 128,460.77 元;调增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所得税费用 2,821,256.93 元。另调减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及以前度
 利息支出 32,953,342.54 元、调减递延所得说资产 4,950,500.39 元。
      经上述调整后,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减少
 128,460.77 元;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减
 少 2,821,256.93 元;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增加
 24,715,006.90 元。
      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23 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13),有关媒体报道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环保罚款事项,经无锡华光锅炉
 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未收到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项罚款
 的文件。
      ⒌本次评估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及控制权产生溢价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
                                         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 2013)第 1038 号
                                           正       文
一、 绪言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
估程序,对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产权
置换涉及的置入产权和置出产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
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甲及产权持有单位
      企业名称: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00000010490
     住所:无锡金融一街 8 号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市
地方电力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以绿色能源、环保与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
化发展的国有企业。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依托国联集团的强大投融资平台、先进的环保
技术、完善的管理体系、与各级地方政府、电力公司、国内外金融机构建立的战略
合作关系。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围绕国家环保能源产业政策导向,积极探索环境综
合治理、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新兴业务领域。致力于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污
水的无害化处理、新能源开发等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初步形成了项目开发、
投融资运作、运营管理等一体化运作体系。公司控股子企业主要有:华光锅炉、友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联热电、双河尖热电、益多环保热电等。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项目: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成套发电设备、
环保节能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环保能源设备、电站、城市公
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及工程总承包和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服务。(以上涉
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无锡国联华光
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60%股权、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持有国联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股权。
    (二)委托方乙及产权持有单位
    企业名称: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00000014573
    住所:无锡市城南路 3 号
    注册资本:25,6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5,6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
(2000)241 号文批复同意,由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无锡国联环保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联合其他五家社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
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的全资企业无锡锅炉厂的经营性净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11,242.75 万元人民币)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办[2000]161、173 号文批准,折为国有
法人股 8940 万股,其他五家社会法人出资人民币 1,333.03 万元折为社会法人股 1060
万股。华光股份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成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68 号文核准,2003 年 7 月,华
光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每股
4.92 元。2003 年 7 月 21 日,华光股份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0475”,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2005 年 7 月,华光股份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股本
总额为 256,000,000 股。
     根据 200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决议,华光股份非流通
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2.8 股对价以获取流通权。
     华光股份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站锅炉、工业
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销售;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
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1 级锅炉(参数不限)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
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专项审批
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无锡惠联热电有限
公司 50%股权、持有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75%股权。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本次产权置换前涉及的产权持有方及各被评估单位股权关系如下图:
   根据上述股权关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95%股权,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华光锅炉 44.55%股
权,本次产权置换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产权置换后涉及的产权持有方及各被评估单位股权关系如下图: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四)被评估单位介绍
    被评估单位为本次产权置换涉及的各标的企业,以下分别按置入产权和置出产
权顺序对各评估单位情况介绍。
    置入产权涉及的被评估单位:
    ⒈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⑴概况:
    企业名称: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320213000005379
    住      所:无锡新区城南路 3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电站工程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电站工程设备成套;电站的设计咨询、
技术开发、改造服务、备品备件、运维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电厂水处理、城市污
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专用环保设备、压力容器、电站辅机的设计及销售;节能
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设计与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的研究
与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⑵基本情况: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华光电站工程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原名无锡华光锅炉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
 司和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70%,国联信
 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50 万元,股权比例为 30%。2007、2008 年经数次股权转
 让及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5000.00 万元人民币。2008 年公司名
 称变更为“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国联华光电站工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30.00
                刘俊良等 20 名自然人                        500.00             1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⑶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国联华光电站工程公司在 2010、2011、2012 年以及 2013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
 负债、损益经审计后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      称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4 月 30 日
流动资产                26,003.96          36,306.85         50,731.05            65,022.86
持有至到期投资          3,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2,900.00           2,960.00          2,900.00             2,900.00
固定资产                    184.90          157.70            94.48                147.36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72          333.55            530.12               573.99
资产总额                32,233.57          39,758.09         54,255.65            68,644.20
负债总额                23,420.89          27,544.35         41,352.64            62,004.86
净资产                  8,812.68           12,213.74         12,903.01            6,639.34
营业收入                55,770.74          65,228.16         39,586.04            19,347.02
利润总额                4,582.43           6,237.41          2,246.80              364.99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净利润                  3,465.59         4,651.07           1,939.27               268.46
     上表中 2010、2011、2012 年年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并分别出具苏公 W[2011]A495 号、苏公 W[2012]A613 号、苏公 W[2013]A555 号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 年 1-4 月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并出具的天衡审字(2013)01164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⑴概况:
     名称: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000400001885
     住      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梅育路 129 号
     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
 电力生产。热力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有关热电厂(包括热网)工程的技术咨
 询、培训(不包括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⑵基本情况: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二批(2003)605 号文
 件批准,于 2003 年 10 月 20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成立时注册
 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出资 2,500.00 万元,占账面
 注册资本的 25%;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
 资本的 10%;无锡市锡能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2,0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20%;苏州新区华东电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
 资 1,0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10%;上海华东电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10%;香港锡洲国际有限公司出资 2,500.00 万元,
 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25%。该出资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文号为苏
 公 W[2003]第 B15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10 月,上海华东电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的 1,00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上海华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苏州新区华东电力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上海衡
 溥实业有限公司。
     2008 年 10 月,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2,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2009 年 4 月,上海华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衡溥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
    2011 年 10 月,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将持有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2,50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股本总额为 10,000.00 万股,股权结构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 6,500.00 万股,无锡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 1,000.00 万股,香港锡
洲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2,500 万股。
    ⑶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以及 2013 年 1-4
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   称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 1-4 月
  流动资产                 4,684.33          5,539.64         5,245.66       6,256.40
  固定资产                34,980.26         33,998.34        40,581.72      39,409.58
  在建工程                  747.75           1,188.07           98.39          98.60
  固定资产清理                                                                  1.03
  无形资产                 1,291.75          1,252.64         1,213.54       1,200.50
  长期待摊费用             3,159.98          3,063.88         2,925.55       2,556.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22             77.79            63.44          44.97
  资产总额                44,940.29         45,120.36        50,128.29      49,567.27
  负债总额                26,710.02         24,942.63        27,817.16      36,211.34
  净资产                  18,230.27         20,177.74        22,311.13      13,355.93
  主营业务收入            21,741.24         24,137.82        26,253.65      12,178.46
  营业利润                 2,954.29          2,974.22         3,277.94       1,828.16
  利润总额                 2,915.83          2,927.83         2,299.92       1,838.62
  净利润                   2,835.24          2,547.46         2,933.39       1,339.65
    上表中 2010 年度至 2012 年度的财务数据分别摘录自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文 号 为 苏 公 W[2011]A047 号 、 苏 公 W[2012]A076 号 和 苏 公
W[2013]A05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 年 1-4 月份的财务数据摘录自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文号为天衡审字(2013)0116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⒊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⑴概况:
     企业名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320200000170702
     住      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8 号 18 楼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实收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静月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一般经营范围:无。
     ⑵基本情况: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 年 3 月 26 日银监复
[2008]111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建财务公
司的批复》同意,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
成立时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其中: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100.00
万元,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000.00 万
元,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300.00 万元,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 600.00 万元。该出资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文号为苏公
W[2008]第 B06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7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 38,000.00 万元,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文号为苏
公 W[2010]第 B10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结构为:无
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5,0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30%;国
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0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20%;无锡国联环保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7,5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15%;无锡华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2,500.00 万元,占账面注册资本的 5%;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 5,000.00 万元,占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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