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11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13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公司监事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中石化系统内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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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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