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万向 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出资的资产是已注销的原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 尔分公司资产,该资产已闲置多年,造成资金大量沉淀,影响了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以该资产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可以有效 盘活公司资产,拓展公司产业链,培育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有利于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吕淑琴 王建华 高子程 2013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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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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