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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12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天科技”)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天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3]100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
告已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下述网址查询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 46,1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61
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华天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向控股股东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有限售
条件(含高管限售)的股东优先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70944 元可转债的比例,再按 100 元/张转换成张
数。本次发行向除控股股东外的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均采用网上配售,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执行。除控股股东外的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
行,配售代码为“082185”,配售简称为“华天配债”。控股股东及原有限售条
件(含高管限售)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的申购,申购代码为“072185”,申购名称为“华天发债”。每个账户最小
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461 万张(46,100 万元)。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649,808,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股东约可优先认购 4,609,998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规模的 100%。
    6、本次发行的华天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7、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8 月 9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8、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3 年 8 月 12 日(T
日)。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控股股东及原有限售条件(含高管限售)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控股股东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有限售条件(含高管限售)
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 2013 年 8 月 12 日(T 日)15:00
前,将发行公告中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传真号码:010-6652
7795,咨询电话:010-6321 2019。
    (2)参与优先配售的控股股东及原有限售条件(含高管限售)股东必须在
2013 年 8 月 12 日(T 日)15: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T 日)17:00 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账户。未按规定及时
缴纳认购资金或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付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股东证券账户
名称和“优先认购华天转债”字样)。
    银行账户名称: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110907769510603
    收款银行户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联行行号:308100005264
    银行联系人:牛浩
    银行联系电话:010-8809 1054
    2、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2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
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原股东持有的“华天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
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3 年 8 月 12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
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
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
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 发 行 人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 14 号
    电    话 :0938-8631816
    联 系 人 :常文瑛、杨彩萍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电    话 :010-63212019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8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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