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8 月 8 日上午 9:
30 时在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0,71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500 万股的 70.10%。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 9 名董事、5 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其中第一项提案和第二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现场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金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永树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薛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葛宝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李双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杨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伍志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杨正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选举冯全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当选有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719,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数占出席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松、杨晓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