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1月1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深圳巨潮网上公布了《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流通股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下简称“董事会报告书”)。因我们工作疏忽,在《董事会报告书》第二节中“辽河油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数据统计有误,特作如下更正。
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5年11月11日)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0 81.82 未流通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 已流通
9000000 0.82
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 已流通
5853376 0.53
保险产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00000 0.34 已流通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3546738 0.32 已流通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500000 0.32 已流通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 已流通
3380000 0.31
基金
交通银行-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282897 0.21 已流通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2245381 0.20 已流通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62000 0.20 已流通
对于因我们工作疏忽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