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株洲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439.76万股(以上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原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国家股划转给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之事,已于2005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此次股权过户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43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股份性质为国家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株洲市财政局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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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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