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现定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13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而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10:30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8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及中
水回用服务合同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名签署白俄罗斯“戈
梅利化工厂”开放式股份公司 60 万吨/年氮磷钾(NPK)化肥装置总承包合
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发布于 2013 年 8 月 3 日《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上东华科技 2013-025、2013-026 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至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公司 A 楼 1903 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3 年 8 月 17 日、18 日(9:00-17:0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罗守生、孙政
电 话:0551-63626000、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 真 号: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
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 表决情况 说明
关于与四川晟达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
1
理及中水回用服务合同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名签署白俄
2 罗斯“戈梅利化工厂”开放式股份公司 60 万吨/年
氮磷钾(NPK)化肥装置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