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 日以通 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 式通知各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阅看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淮安弘康 的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8 月 3 日《波导股份关于淮安弘 康委托贷款展期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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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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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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