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融资融券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 将所持本公司
股份 190,000,000 股转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户中,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10%。详情参见 201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13-027 号公告。
2013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收到了栖霞集团通知:栖霞集团将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 30,000,000 股转回到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普通证券户中。截止 2013 年 8 月 2 日,栖霞集团合计持有本公
司 358,777,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7%。其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担保户持有本公司 1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4%。栖霞集团融
资融券业务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