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7 月 30 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频路 6 号公司 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
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独立董事曹洲涛女士因出
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张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正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向可视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升级的发展战略,把握智慧城市建设的
发展机遇,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
用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
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
设项目的公告》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
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创视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专项自
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专项活动的通知》(广东
证监[2013]63 号)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1 年以来关联交易制
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