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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7-25
1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2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1、重要提示、释义………………………………… 3
2、公司基本情况 ……………………………… 3-4
3、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4- 6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7
6、重要事项 …………………………………… 7-8
7、财务报告……………………………………… 8-35
8、备查文件 ………………………………………… 35
3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第一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长缪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红光及员蔡夏苗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的真实完整。
第二条 2013未经审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三条 公司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Zhonghao(Group)CompanyLimited。
(二)股份简称和股份代码:股份简称:中浩A3、中浩B3;代码:400011、420011。
(三)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浩大厦。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缪凯。
(五)证券事务代表:范慧敏。
办公及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55-82074235-617 传真:0755-82074121
4
邮编:518000
(六)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址: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证券guosen.。
(七)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本部
第四条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_(单位:人民币 元 )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
增减(%)
流动资产
1,139,238.21
1,139,238.21
0
流动负债
1,311,621,057.32
1,296,159,893.82
↑1.19
总资产
124,424,829.54
125,099,131.32
↓0.5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839,053,363.44
-1,811,353,604.30
↓1.53
每股净资产
-11.70
-11.52
↓1.5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1.70
-11.52
↓1.56
项 目
本期金额
去年同期金额
本期金额比去年
同期金额增减(%)
净利润
-27,699,759.14
-27,752,881.41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7,699,759.14
-27,752,881.41
↑0.19
每股收益
-0.1762
-0.1765
↑0.17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
0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第五条 报告期内股本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第六条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5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995户 前十名股东持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股份类别(已流通或未流通)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万股) 股东性质 (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
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无增减
2945.9
18.74
未流通 无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
无增减
1646.1
10.47
未流通
无
天同证券公司
无增减
1150
7.31
未流通
无
中国银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
无增减
637
4.05
未流通
无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增减
431.2
2.74
未流通
无
上海宏峰食品有限公司
增 加
396.6
2.52
未流通
无
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无增减
396.03
2.52
未流通
无
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无增减
373
2.37
未流通
无
天津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
无增减
346
2.20
未流通 北京国翔资产管理公司
无增减
270
1.72
未流通
无
流通称(全)
期末有的数量种类(A、B、H股或其他)
王世学 1751348
B类
曾庆华 1128442
B类
蔡祖建 591798
B类
邓伟中 582300
A类 彭鹏飞
374942
B类
6
邱伟麒
364940
B类
蔡祖建
362002
A类
澹台恒义
320500
B类 邱伟麒
303626
A类
吴进全
300024
A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股东名称 约定持期限 无
第七条 报告期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八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第九条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没有变化。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没有发生变化。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十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是在继续展开以股权和债务重组为核心重组工作的基础上寻求新的重组途径。
7
在股权重组方面,有9家法人股东表示同意无偿出让50%的法人股份(共计1430万股)用于抵偿公司所欠债务,其中7家(810万股)正式与公司签署了《承诺函》,2家(620万股)仅表示同意;有1家法人股东拒绝公司的方案;其他法人股东对于无偿出让股份事宜持观望态度,未明确表示同意。
在债务重组方面,在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债务中(涉及债务本金总额1.15亿)已有70%的债权人表示同意公司的债务清偿方案;在四大资产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类债务中(涉及债务本金总额2.77亿)有少部分债权人表示同意公司的债务清偿方案;在银行类债务中(涉及债务本金总额2.45亿),由于其行业政策之原因,均认为公司的债务清偿方案需上报总行及国家财政部审批,实施起来有政策障碍。
基于上述原因,致使公司重组工作至今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下一步,公司的重组工作成功与否仍然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提醒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使得各项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十二条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十三条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第十四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8
第十五条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5%(含5%)以上的股东没有发
生或以前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
影响的承诺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十七条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未发生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公司董事、管理层有关人员没有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况。
第十八条 已披露重大信息索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于2013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
2公司第六届监事七次议决告,32012度报及一季6、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十九条 会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1,139,238.21
1,139,238.21
长期股权投资
54,224,816.64
54,224,816.64
固定资产
23,662,582.19
24,336,883.97
无形资产
45,398,192.50
45,398,192.50
资产总计
124,424,829.54
125,099,131.32
9
流动负债
1,311,621,057.32
1,296,159,893.82
非流动负债
651,857,135.66
640,292,841.80
股东权益
-1,839,053,363.44
-1,811,353,604.30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其他业务利润
—
管理费用
1,070,712.79
财务费用
26,629,046.35
投资收益
—
利润总额
-27,699,759.14
所得税
—
净利润
-27,699,759.14
附:公司201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3年6月利润表、2013年1-6月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0
资产负债表
201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39,238.21
1,139,238.21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39,238.21
1,139,238.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4,224,816.64
54,224,816.6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662,582.19
24,336,883.9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398,192.50
45,398,192.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285,591.33
123,959,893.11
资产总计
124,424,829.54
125,099,131.32
法定代表人: 缪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黎红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夏苗
11
资产负债表(续)
201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8,003,205.23
388,003,205.23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14,900,826.91
14,900,826.91
应付职工薪酬
388,651.64
388,651.64
应交税费
1,539,033.11
1,539,033.11
应付利息
697,702,238.39
682,637,485.90
应付股利
3,218,211.43
3,218,211.43
其他应付款
205,868,890.61
205,472,479.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11,621,057.32
1,296,159,893.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651,857,135.66
640,292,841.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1,857,135.66
640,292,841.80
负债合计
1,963,478,192.98
1,936,452,735.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7,213,420.00
157,213,420.00
资本公积
169,695,179.97
169,695,179.9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510,356.69
3,510,356.6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169,472,320.10
-2,141,772,560.9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839,053,363.44
-1,811,353,604.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24,424,829.54
125,099,131.32
法定代表人: 缪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黎红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夏苗
12
利润表
2013年6月
编制单位: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070,712.79
1,123,835.06
财务费用
26,629,046.35
26,629,046.3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699,759.14
-27,752,881.4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699,759.14
-27,752,881.4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699,759.14
-27,752,881.41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62
-0.176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62
-0.1765
法定代表人: 缪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黎红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夏苗
13
现金流量表
2013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00
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0.00
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0.00
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0.00
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00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0.00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0.00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0.00
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00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00
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0.00
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0.00
0.00
法定代表人: 缪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黎红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夏苗
14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3年6月30日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号:440301103167300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浩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凯
注册资本:15,721.3万元
实收资本:15,721.3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电电器、家俱、音箱、纸张、纸制品、日用化学品、鞋帽服装;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从事自己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理业务。
营业期限:自一九八八年四月八日至二○三八年四月八日
1.2历史沿革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于1988年4月8日由中国食品工业技术开发总公司发起成立,1991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1991)992号文批准、于1991年12月3日重组成为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6月25日,本公司股票(A股、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分别为:400011、420011。2001年10月2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99号《关于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文件规定,公司终止上市。
15
1.3股本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721.342万元,其中前5名股东情况如下:
前5名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海南慧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945.90
18.7382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
1,646.10
10.4705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山东证券公司总部)
1,150.00
7.3149
中国银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
637.00
4.051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1.20
2.742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下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2 计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16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量。如果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本年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4.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4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外币交易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本公司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时,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负债账户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除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外,其他外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4.5 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6 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期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没有发生变化。
4.7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8 金融资产
4.8.1金融资产的内容
17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是指下列资产:
①现金;
②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
③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④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4.8.2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即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4.8.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金融资产的取得主要是为了近期内以公允价值出售,或金融资产是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则将其归入此类别。衍生金融工具也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获得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8.2.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当本公司直接向债务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没有出售应收款项的意图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进行初始确认。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扣除该类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列示。本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8.2.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类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入账,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扣除该类资产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列示。处置时,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8.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外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持有期限不确定,有可能依据流动性需求或利率、汇率及权益价格的变动而被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及交易成本的合计金额入账。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列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资产被转让或被认定为减值之前,按照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金额确认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待实际转让或被认定为减值时,再将以前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转入投资损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4.9 金融负债
4.9.1 金融负债的内容
本公司金融负债,是指下列负债:
①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4.9.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在取得时即对金融负债进行分类。
4.9.2.1 交易性金融负债
如果金融负债的取得主要是为了近期内以公允价值回购,或金融负债是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则将其归入此类别。衍生金融工具也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获得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9.2.2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包括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列示。
19
4.10 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交易双方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定期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4.1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从金融资产收到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到期或已经将金融资产相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12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且损失事件对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本公司认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将其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12.1 本公司认定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时违约或逾期;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方式的财务重组;
④因发行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⑤有公开的数据表明,某组金融资产虽无法辨认其中的单项资产的现金流量在减少,但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处行业不景气、所在地区失业率提高等;
⑥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初始投资成本;
⑦权益证券市价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20
⑧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评估,并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整体评估。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金融资产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金融资产金额是否重大,本公司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别中,进行整体减值评估。单独进行评估减值并且已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再对其计提整体评估减值准备。
4.12.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项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按照该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其可回收金额,即按资产以其原实际利率贴现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认计量。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时,是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的。具体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0
1-2年
20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当金融资产无法收回时,在完成所有必要程序及确定损失金额后,本公司对该等金融资产予以核销,冲减相应的坏账准备。核销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回收金额冲减回收当期的坏账损失。
如果在以后的期间,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少且金额的减少与确认减值后发生的事件有客观关联(例如,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好转),本公司通过调整坏账准备金额将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1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均将其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累计损失是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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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摊销金额、发生减值时的公允价值和原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本公司不再通过损益转回。
4.13 衍生金融工具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全部特征:
①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②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③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包含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内,同时在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中反映。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衍生金融工具,该衍生金融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将按照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如嵌在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转换权等。当某一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和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本公司将之从主合同中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依照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从主合同分拆后,主合同是金融工具的,按照相应类别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处理。
4.14 存货核算方法
4.14.1 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括产成品、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等)、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及低值易耗品等。
4.14.2 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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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4.14.3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4.14.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14.5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存货类别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4.14.6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核算方法
①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投入开发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其有效年限平均摊销;将土地投入商品房开发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
② 本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14.7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子公司的存货核算方法
① 建造合同的计价和报表列示:建造合同工程按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减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计价。成本以实际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及应占的施工间接成本等。个别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列为资产;若个别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的金额列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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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建造合同完工程度的确定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本公司采用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作为建造合同完工程度的确定方法。
4.15 长期股权投资
4.15.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⑥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4.15.2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
本公司对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4.15.3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权益法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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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15.4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当本公司与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企业,并按合同约定对该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共同决定时,视为对该企业具有共同控制。
当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视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①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
②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③与被投资单位参与政策制定过程;
④与被投资单位互相交换管理人员;
⑤被投资单位依赖本公司的技术资料。
4.15.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20。
4.16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对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且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满足条件的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其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25
已出租的建筑物
30
5
3.17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20。
4.17 固定资产
4.17.1 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个会计年度,且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资产。
4.17.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购置或新建时的原始成本计价。
4.17.3 固定资产折旧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分别为:
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5
3.17
电子设备
8
5
11.88
运输设备
6
5
15.83
其它
5
5
19.00
4.17.4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当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本公司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26
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的,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4.17.5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将被替换的账面价值扣除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7.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20。
4.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其实际成本包括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20。
4.19 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27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按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在使用寿命内系统按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按下列标准进行估计: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为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②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通过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方法,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定及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20。
4.20 资产减值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8
当存在上述减值迹象,本公司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时,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21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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